广州市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第24033136图形商标注册案例
序号 申请/注册号 国际分类 申请日期 商标名称 申请人名称
1 24033136 12 2017年05月09日 图形 广州市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4033136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第12492119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8008888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未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陆地车辆传动马达等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为图形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图形在整体外观、视觉效果等方面相近,并存于市场易使消费者混淆误认商品来源,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注册号 24033136 申请日期 2017年05月09日 国际分类 12
申请人名称(中文) 广州市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中文)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眉山村大道石场路工业区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