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开顺商行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
2019年11月19日,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经营的崂福牌“老酒”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主要是总酸项目不符合GB/T13662-2008《黄酒》国家推荐性标准要求。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12.5元;2、罚款496.0元;3、罚没总计:60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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