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蒿泊永鑫百货经营部侵犯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0年 2月9日,我局接到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来的案件交办通知书,将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蒿泊永鑫百货经营部涉嫌经营非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一案交至我局办理。经查当事人确认卖过上述产品。当事人销售侵犯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口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罚款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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