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宿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国家和省重视健康工作,相继出台实施方案
1.2016年8月19日卫生健康大会提出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强调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中共中央政治局2016年8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10月份正式印发,落实新时期健康中国方针、健康中国战略。
2.十九大正式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把健康中国建设提升到国家战略地位。2019年6月2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2号)。
3.安徽省在国家两个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健康安徽2030规划纲要,于2019年12月30日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安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9〕84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居民生产生活方式和疾病谱发生变化。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发生率、死亡率较高;肝炎、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职业健康、地方病等问题也不容忽视。居民不健康生活方式普遍存在。我市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偏低,吸烟、过量饮酒、缺乏锻炼、不合理膳食等不健康生活方式比较普遍。亟需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开展健康系列行动,提升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水平。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健康宿州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3月开始起草,历时1个多月时间。以国家、省文件为主要依据,结合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慢性病防治中长期规划、十三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中央深改委第十二次会议等材料、会议精神,经多次讨论修改,形成《健康宿州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此后,分别征求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修改完善形成《健康宿州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并报请市政府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6月5日和6月10日分别收到市市场监管局、司法局未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主要内容符合文件精神的审查意见。
四、工作目标
健康促进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水平与全省同步位列全国先进,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目标,提出实施健康宿州行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到2022年和2030年的阶段性目标。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从三方面出发,组织实施15项重大行动。一是全面实行健康影响因素干预,针对影响健康的行为与生活方式、环境等因素,实施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控烟、心理、环境6项健康促进行动。二是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针对妇幼、中小学生、劳动者、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特点,实施4项健康促进行动。三是防控重大疾病,针对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四类重大慢性病以及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预防控制,实施5项防治(防控)行动。第三部分为组织实施,包括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动员各方广泛参与、健全支撑体系、推进医防融合、注重宣传引导、开展监测评估和考核等。明确成立健康宿州行动推进委员会,负责统筹推进工作任务实施,开展监测评估和考核。
六、创新举措
聚焦当前人民群众面临的主要健康问题和影响因素,从政府、社会、个人(家庭)3个层面协同推进,通过普及健康知识、参与健康行动、提供健康服务,实现促进全民健康的目标。一是从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聚焦每个人关心、关注的生活行为方式、生产生活环境和医疗卫生服务问题,针对每个人在不同生命周期所面临的突出健康问题,做出系统、细致的安排和建议。二是从注重“治已病”向注重“治未病”转变。注重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健康促进和教育,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推动把“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落到实处,努力使群众不得病、少得病,提高生活质量。三是从依靠卫生健康系统向社会整体联动转变。坚持“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每一项任务举措具体明确、责任清晰,强化部门协作,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政府牵头负责、社会积极参与、个人体现健康责任,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各县区将落实健康宿州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市直各有关部门将按照职责研究具体措施,落实重点任务,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