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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商标诉讼 驳回复审 无效宣告

深圳市傲雷电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OLAMP及图”商标注册驳回复审

深圳市傲雷电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OLAMP及图”商标注册驳回复审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59458073号“OLAMP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国际注册第957425号“O-LAMP”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已被我局决定撤销,该决定现已生效,故其已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已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故申请商标可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第59458073号“OLAMP及图”商标信息:

商品/服务 灯; 照明设备和装置; 发光二极管(LED)照明器具; 吊灯; 阅读灯; 壁灯; LED灯具; 台灯; 书灯; 落地灯

类似群 1101;     申请/注册号 59458073 申请日期 2021年09月24日 国际分类 11

申请人名称(中文) 深圳市傲雷电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中文)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桥头社区福海信息港A2栋第五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