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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商标诉讼 驳回复审 无效宣告

常州德乐通风散热技术有限公司“Delefan 德乐风”商标注册驳回复审

常州德乐通风散热技术有限公司“Delefan 德乐风”商标注册驳回复审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3493555号“Delefan 德乐风”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设计独特,其注册申请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1218712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经过申请人使用,已经具有显著性。申请人请求核准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申请人介绍截图电子件等。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及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第63493555号“Delefan 德乐风”商标信息:

商品/服务 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 为零售目的在通信媒体上展示商品; 市场分析; 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 进出口代理; 为他人推销; 市场营销; 人力资源管理; 会计; 寻找赞助 

类似群 3501;3502;3503;3504;3508;3507;

申请/注册号 63493555 申请日期 2022年03月23日 国际分类 35

申请人名称(中文) 常州德乐通风散热技术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中文)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漕溪路9号24幢(常州市武进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