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FMC及图”与“FMC及图”商标近似复审案例
申请人因第24346750号“YFMC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请求对申请商标在全部复审商品上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在上述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0013383号“FMC及图”商标、第3620583号“浮茗春FMC及图”商标、第10289690号“FLUFFY FMC及图”商标(以下合称引证商标)的图形部分相比,在读音、字母构成、字形等方面均相近,申请商标若与各引证商标共存于茶等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
综上,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与各引证商标构成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4346750号“YFMC及图”商标:
申请/注册号:24346750 商标申请日期:2017-05-26 国际分类:30类 方便食品
初审公告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
申请人:保定丰丹商贸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蜂蜜(3005)、花茶(3002)、糖(3003)、红茶(3002)、绿茶(3002)、糖(3004)、白茶(3002)、红糖(3003)、咖啡(3001)、黑茶(3002)、茶(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