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咏赞软件有限公司“亿来通及图”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4764358号“亿来通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21063589号“ELARTOO 亿莱通及图”商标、第15210315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在构成要素、外观设计等方面差别明显,不构成近似商标。有其他与本案相类似的商标已核准注册的情形。申请商标经申请人长期使用,已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综上,请求准予申请商标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复印件):活动页面截图;产品页面截图;合作页面截图等。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在构成要素、呼叫、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别,未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并存,不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汉字“亿来通”与引证商标一汉字“亿莱通”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构成近似标识。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编译软件等商品与引证商标一核定使用的数据处理设备商品属于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并存,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称其他相类似的商标已核准注册的情形,不能成为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当然理由。申请人在案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及可与引证商标一相区分的显著性。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4764358号“亿来通及图”商标
申请/注册号:24764358 商标申请日期:2017-06-14 国际分类:9类 科学仪器
初审公告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
申请人:河南咏赞软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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