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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销售产品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

威海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销售产品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

基本案情

 

2021年9月3日,威海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抖音平台“NICE酷耐体育”店铺销售的口罩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

经查,当事人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远昌服装定制工作室通过抖音“NICE酷耐体育”店铺销售一次性防护口罩,部分口罩带有“图片”标志。当事人共销售带有图片标志的一次性防护口罩6包,违法经营额179.4元。

当事人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销售带有图片标志的口罩的行为,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违法行为。

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威海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2022年北京冬奥会是我国重要历史节点的重大标志性活动,保护好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是办好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重要一环,是知识产权执法人员的重要、意义重大。执法人员在接到举报后,快速反应、及时处置,严厉打击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为,为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提升了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基本案情

2022年2月22日,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中发现,当事人荣成市原创空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艺术辅导分公司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冬奥特别企划、小艺术家们一起来设计属于你的冰墩墩吧—我设计的冰墩墩居然还能变成3D玩偶、亲子手作课送冰墩墩帆布包”等内容的商业广告,上述广告中包含了“冬奥”、“冰墩墩”、“奥林匹克五环”等奥林匹克标志,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

经查,当事人为了营利,在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微信朋友圈策划并发布宣传介绍其提供的美术、书法辅导服务的广告,至被查获时共发布了上述广告260条。

当事人构成了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了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对“冬奥”、“冰墩墩”、等奥林匹克标志享有专有权,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在广告宣传中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同样构成侵犯奥林匹克专有权行为。本案在奥运举办期间查办,有力打击了蹭奥运热度的违法行为,对于违法违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行为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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