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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天海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TEHOVALCERAMIC及图”商标注册案例

江阴市天海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TEHOVALCERAMIC及图”商标注册案例

  申请人因第24339099号“TEHOVALCERAMIC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7292680号“华多丽H”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3250574号“龙潭山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差异明显,未构成近似商标。请求初步审定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在呼叫、含义、整体外观等方面差异明显,如共存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不致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未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第24339099号“TEHOVALCERAMIC及图”商标:

TEHOVALCERAMIC

申请/注册号:24339099 商标申请日期:2017-05-25 国际分类:19类 建筑材料

初审公告日期:2018-11-13 注册公告日期:2019-02-14 专用权期限:2019-02-14至2029-02-13

申请人:江阴市天海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木材(1901)、石灰(1902)、非金属门(1909)、建筑用非金属砖瓦(1906)、涂层(建筑材料)(1912)、混凝土(1902)、石板(1902)、水泥(1904)、非金属耐火建筑材料(1907)、建筑用非金属框架(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