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贞观雨科技有限公司第23765370图形商标注册案例
序号 申请/注册号 国际分类 申请日期 商标名称 申请人名称
1 23765370 38 2017年04月24日 图形 北京贞观雨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3765370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经宣传使用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17303003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差异明显,相关公众不会混淆误认,请求准予申请商标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申请人产品APP下载量及相关报道;申请商标的宣传使用、媒体报道证据;网络搜索相关结果。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图形与引证商标图形整体视觉效果相近,二者已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信息传送等服务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信息传送等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并存使用在上述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易使消费者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使用已产生与引证商标相区别的显著特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3765370号图形商标:
申请/注册号 23765370 申请日期 2017年04月24日 国际分类 38
申请人名称(中文) 北京贞观雨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中文)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8号院3号楼7层06-802
【宿州文广知识产权】推进知识产权战略,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申请专利要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安徽文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提醒你!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是合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必须附有个人营业执照,可以随时联系我们13965191860(微信同号)。